毒鼠强的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,为白色晶体或粉末状,几乎不溶于水,工厂生产出的原药为白色粉末状固体,纯度20—50%;市场销售的产品为每公斤原药和面粉(米粉等)200—400公斤,并添加引诱剂制成,多为白色粉状固体,没有特殊气味,也有制成袋装的产品。包装上多标为“四二四”、“三步倒”、“原子能灭鼠王”、“气体灭鼠剂”等。毒鼠强进入体内后作用于神经细胞,拮抗g -氨基丁酸(gaba)作用,引起痫性放电。毒鼠强属剧毒类化学物。
氟乙酰胺为白色、无臭、无味固体,易溶于水,易吸收空气中水分而潮解,在碱性溶液中水解; 水解产物为氟乙酸。市场上销售的也有混含氟乙酰胺灭鼠剂的产品,成品多为白色粉状固体。包装上多标为“灭鼠王”、“邱氏鼠药”、“灭鼠灵”等。氟乙酰胺在体内转化为氟乙酸,氟乙酸与线粒体的辅酶a结合,阻止三羧酸循环,引起能量代谢障碍。氟乙酰胺属高毒类化学物。
氟乙酸钠为精细的白色粉末,有淡的醋酸味。溶于水,不易燃。在潮湿条件下,与铝反应生成氢气。因性质不稳定,所以占市场销售的禁用灭鼠药的比分较小,但近年来仍有数起氟乙酸钠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发生。引起中毒的机制与氟乙酰胺相同。毒性较氟乙酰胺高数倍。
如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为禁用灭鼠药中毒:
1. 灭鼠药接触史生产及拌售鼠药者,更多为使用中误服。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为用剧毒灭鼠药谋杀。所以,没有明确接触史不能排除灭鼠药中毒。
2. 疾病的群发性:灭鼠药引起的中毒往往表现为群发,共同进食或在一起玩耍的同时或先后发病,且临床表现相似。
3. 潜伏期:氟乙酰胺和氟乙酸钠多在接触后20分钟~1小时内发病,部分患者潜伏期可达数小时。毒鼠强一般为10~ 30分钟发病, 少数发病可有一定延迟,我们曾观察到一例消化道毒物接触后14个小时发病的病例。潜伏期的长短同时也与摄入量直接有关。
4. 神经系统为主的多系统损害 此三种灭鼠药均可引起头痛、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肝功能改变、肌束震颤等。随病情发展,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全身性阵发性抽搐,可反复发作。部分毒鼠强中毒患者以突发癫痫大发作起病。毒鼠强尚可引起明显的精神症状。三种灭鼠药均可造成心肌损害、心律紊乱、心力衰竭等。部分毒鼠强中毒患者的恢复期出现以狂燥为主的精神症状;氟乙酸钠中毒症状多较严重,可表现为速发型的多功能脏器衰竭,病死率高。
5. 氟乙酰胺中毒者在呕吐物或患者血、尿中检出氟乙酰胺或氟乙酸;氟乙酸钠中毒患者生物材料监测氟乙酰胺阴性,氟乙酸检出。应用衍生法气相色谱测定,曾测出氟乙酸钠中毒死亡半年后脏器中的氟乙酸;毒鼠强中毒者在呕吐物或患者血、尿中检出毒鼠强,我们曾在发病两个月的患者血中测出毒鼠强。
禁用灭鼠药的包装千奇百样,不能仅从包装标识来区分灭鼠药的种类。在临床上,此三类灭鼠药的表现难以仅从临床表现准确鉴别,所以确切的诊断需依赖实验室毒物分析结果。
紧急处理:毒鼠强和氟乙酰胺中毒的紧急处理原则相似。误服后立即口服催吐剂或刺激咽喉部催吐。然后迅速到医院急救。乙酰胺为氟乙酰胺的特效解毒药。
中毒预防:不要购买、使用禁用灭鼠药。要通过爱卫会、防疫站等途径购买灭鼠药物。灭鼠药不要和食品混放,要存放在小儿不能接触到的地方;毒饵的放置要严加管理,以免误服;灭鼠结束后要及时将剩余的灭鼠药妥善处理,家庭不要存放灭鼠药。